保就业、修矿山、促转型江西大余法院破产重整让老矿企“换道”新能源跑出新动能
日期: 2025-08-12 作者: 新闻动态
这一切的变化,得益于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大余县隆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盛矿业)等4公司破产重整期间,采取府院联动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让4公司“破茧成蝶”,既妥善处理了环境治理问题,又高效出清低效产能,让昔日满目疮痍的洪水寨矿山重披绿装,让老牌钨企成功实现绿色转型。
提起隆盛矿业,当地群众耳熟能详。该企业成立于2013年,其前身为大余县钨矿洪水寨坑口。该公司和3家关联公司曾经实现年产值2.3亿元,年纳税额突破2000余万元,直接解决了200多名产业工人就业,并形成以采钨矿、选钨矿为核心的完整产业链条。
隆盛矿业采取传统开采模式,获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较大影响:粗放式开采,让洪水寨矿山埋下了矿坑污染水自流排放、地表植被损毁等问题,经评估,需投入生态修复资金达5000万元以上。
为此,大余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多次向大余县委、县政府作专题汇报,推动组建了由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参与的破产联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领导、府院协同、多元参与”的破产处置工作新格局。
大余县政府接连出台新规,在政策支持、平台搭建和数智赋能等方面持续发力,为隆盛矿业等4公司破产重整提供优惠,成功吸引了3家分别主营新能源材料、矿业投资及环保科技的意向投资人。大余法院向3家意向投资人详细披露案件的相关信息,并提出具体要求。
翻阅案卷材料后,大余法院得知,经勘探,洪水寨矿区的矿石和废石中含有可用来生产碳酸锂的锂云母矿,而碳酸锂作为电池生产的一项核心材料,被大范围的使用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目前,新能源汽车产业呈爆发式增长态势,相关的原材料供不应求。
经实地调研和反复论证后,验证了大余法院这一破题思路是可行的。为此,大余法院与破产管理人提出“尾矿资源变现﹢共益债务融资”的破题方案,即采取出售洪水寨矿区尾矿砂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同时将破产程序前、重整程序中的生态修复治理资金列为共益债务,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
隆盛矿业等4公司在股权结构、财务管理等方面高度混同,若分别予以破产,不仅程序繁琐,而且还可能会引起债务清偿不公。为此,大余法院决定将这4家关联公司破产重整案合并审理,统一梳理债权债务,优化资产处置方案。
大余法院为保障每位债权人、每名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利用公证具有固定证据、预防纠纷、衔接司法等功能,首次在破产案件中引入公证程序,尤其是在破产管理人选任、债权人会议、资产评定估计处置等关键环节,全程邀请公证人员参加,既保证了破产程序更加阳光、公开、透明,又对整一个完整的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
对自愿离职的职工,依法予以经济补偿,对愿意留下继续工作的职工,实行破产重整期间不停薪、不降薪政策,补缴职工的医保、社保等,并要求新的投资人在不降低职工原有待遇的前提下,接收全部职工,稳定就业。
首笔生态环境修复资金到位后,洪水寨矿山尾矿砂的出售渠道得以全面打开。之后,挖掘机挥舞着铲斗,将88万吨尾矿砂一堆堆装入装载机中,矿砂的碰撞声与发动机的轰鸣声在矿山中回荡,为生态环境修复提供了资金来源。
工人们采用挂网覆毯、客土喷播技术固定土壤,运用削坡放阶减载工程重塑山体形态,在陡峭的山体上攀爬,将混合草籽和土壤改良剂喷洒在的岩面上,一棵棵树苗在坑洼处扎根,一片片绿草在石缝间生长,为洪水寨矿区带来了新的生机。洪水寨矿山非生产区域林草覆盖率达90%。
放下沉重的债务包袱,卸下棘手的环境整改治理难题,一度濒临倒闭的隆盛矿业等4公司得以涅槃重生,重新焕发新生机,公司产业由传统的钨矿开采、加工公司,转型为锂电新能源产业,迈入新能源产业新赛道。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达400万元,重新走上了复苏之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战略决策,如春风化雨,指引着各行各业蒸蒸日上。隆盛矿业等4公司的破产重整,便是这一政策的具体实践样本。
洪水寨矿区曾经的矿石撞击声,如今化作转型发展的铿锵足音,在大余群山中久久回荡。“我们要用更有力的司法举措,不仅帮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各种难题,还要为企业转型发展保驾护航。”大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中林告诉记者。
习指出:“绿色发展是高水平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我们一定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绿色转型,既是重塑经济稳步的增长动能的时代命题,也是破解传统经济发展瓶颈的改革命题。以高质量司法维护企业绿色转型中的合法权益、保障新质生产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世界钨都”大余县在绿色转型中,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通过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优质高效审结了隆盛矿业及其关联公司破产重整案,既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了法治动力,又为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样本。
创新司法理念,为绿色转型提供“源动力”。大余法院跳出传统破产审判“重清算、轻挽救”的思维定式,摆脱传统经济稳步的增长方式和发展路径,引导危困企业引进新技术,抢占新赛道,发展新质生产力,不仅让危困企业得以“涅槃重生”,还促进了产业绿色转型,提升了核心竞争力。人民法院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深刻认识加快绿色转型在经济发展中的及其重要的作用,找准司法服务绿色转型的发力点、落脚点,采取比较有效措施,促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充沛动能。
创新司法举措,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真保护”。大余法院在党委领导下,积极构建破产处置工作的新格局,提出筹集生态修复资金的新思路,采取引入公证程序的新方法,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人民法院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企业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重要节点,推出更有效的方法、更有力的举措,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帮企业化解转型中的各种难题,加快转型进程,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更多“真保护”“严保护”。
创新司法服务,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强支撑”。大余法院坚持“挽救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优化一方生态”理念,将司法服务从“法庭内”延伸至“市场端”,帮企业打通绿色转型中的堵点、卡点问题,让企业轻松转型,全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水平,不仅是司法质效的“度量衡”,更是绿色转型的“进度条”,要延伸司法服务范围,完善司法服务举措,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精准对接企业的绿色转型,全力满足企业绿色转型中的各种司法需求,为新质生产力破茧而出清除沉疴宿疾、厚植法治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