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类保险业务特色产品请查收
时间: 2025-05-16 13:45:26 | 作者: 产品展示
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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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卖家采取“赊销”的贸易方式发货或提供服务给买方,因买方恶意拖欠或破产而无力偿还债款的风险,即为企业应收账款提供保障。
(三)准入标准:年营业额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内贸);年营业额不低于500万美元(外贸);买家不少于6个。
(四)产品的优点:投保审核速度快、买家风险评估专业、出口单买家风险由属地审核、优质的追收服务。
(一)产品介绍:以各种被运输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障货物在运送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各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一)产品介绍:保障被保险产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其他第三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相应的责任和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对被保险人负责赔偿。
(三)保险作用:为企业的产品提供风险保障;满足产品出口地要求,尤其是欧美地区,要求产品必须投保保险才允许在当地销售;为投标提供助力。
(一)产品介绍:对中资企业“走出去”提供风险保障,可为具有海外中资利益的风险标的提供保障,包括企业财产、机器设备和新建工程等。
(三)海外中资利益类型:中方企业拥有/运营/监管的资产,以及由中方作为融资提供方、承包方或分包方等参与方的工程险项目。
(五)产品的优点:太平在英国、卢森堡、泰国、新加坡、印尼、澳大利亚及南非等均设有海外分支机构,可提供属地服务;承保能力高、保障范围广。
(二)产品介绍: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贸易合同约定向国内买方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因买方破产或拖欠导致的应收账款直接损失,由保险公司对相关损失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三)产品的优点: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可以大大降低交易风险,确保企业稳健运营,国务院办公厅也明白准确地提出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为公司可以提供更多支持。
(一)适用企业:出口企业从事以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销(OA)结算方式自中国出口或转口的贸易。
1.商业风险——指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开证行破产、停业或被接管;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时开证行拖欠或在远期信用项下拒绝承兑。
2.政治风险——指买方或开证行所在国家、地区禁止或限制买方或开证行向被保险人支付货款或信用证款项;禁止买方购买的货物进口或撤销已颁布发给买方的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内战或者暴动,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开证行不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买方或开证行付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
(三)产品的优点:一方面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后,能够得到保险公司提供的买家资信调查与风险提示,由此将收汇风险控制在出运前端。另一方面在保障应收账款安全的同时更有助于出口企业采取多种贸易方式来进行市场开拓。
(二)产品介绍:保障货物在运送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运送过程中的货物损失的一种保险,保险公司会针对实际损失对被保人(通常是货主)提供经济上的补偿。
(三)按货物运输方式划分:海运保险、公路运输保险、航空运输保险、邮包保险等。
(四)产品的优点:有效转嫁运输途中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风险,降低企业大额损失。
(二)产品介绍:关税保证保险是以《海关法》《海关事务担保条例》为依据,在投保人未履行海关税款缴纳义务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补偿信用风险损失的信用保证保险。海关税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项目。
(三)产品的优点:关税保险可以有效简化海关手续,缩短清关放行时间,增强进出口企业竞争力,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发展。以保险保单作为增信手段,降低企业通关成本,盘活企业关税资金,释放企业金钱上的压力,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一)适用企业:有知识产权类国内贸易、出口企业(国内有国内知识产权侵权产品)。
(二)产品介绍: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主要保障企业在海外市场因非故意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引发的经济赔偿、诉讼费用等,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支持与经济补偿。
(三)产品的优点:为公司可以提供了重要的风险兜底保障,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
(二)产品介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安全风险日益凸显,贸易企业被网络攻击、勒索、诈骗等情况也随之增多。网络安全保险保障因计算机系统发生网络安全事故(被攻击、被篡改等)、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或公司信息泄露,导致被保险人直接经济损失或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承担的经济赔偿相应的责任。包括营业中断损失、网络勒索损失、数据修复费用等。
(三)产品的优点:通过“保险+风险管理服务”方式,一方面转嫁经济损失,另一方面能为公司可以提供过程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等服务。